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占平,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 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1次、股东大会 3次,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1、2022年 3月 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2年 3月 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3、2022年 4月 1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关于对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4)关于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5)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6)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10)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11)关于注销 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2022年 5月 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5、2022年 5月 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
6、2022年 7月 1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7、2022年 8月 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关于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4)关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8、2022年 10月 2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3)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9、2022年 12月 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公司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候选人相关事项的讨论,为公司聘任相关人选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调研考察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多次进行实地考察走访,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的汇报;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充分沟通与合作,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述职人:张占平
2023年 4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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